重點群體創業稅收減免政策和重點群體創業行政收費減免政策的內容已經通過下文進行了介紹,需要了解的創業者,就來看看政策詳情吧。
政策對象
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
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萬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標準
每戶每年20000元限額,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期限
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對象
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
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