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陽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四臺村和黃金口村的最新征地補償安置公告。那詳細內容,歡迎了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琴川大道東延線及配套綠化工程(琴川大道-什湖路)項目土地征收預公告(陽征土預公告[2024]19號、陽征土預公告[2024]20號),漢陽區人民政府永豐街道辦事處對擬征收土地的土地現狀調查情況,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情況,漢陽區人民政府組織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對永豐街四臺村、黃金口村農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現將琴川大道東延線及配套綠化工程(琴川大道-什湖路)項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及范圍
因實施琴川大道東延線及配套綠化工程(琴川大道-什湖路)項目建設等公共利益需要,漢陽區人民政府擬征收永豐街四臺村、黃金口村共計4.691公頃(其中:四臺村3.3485公頃、黃金口村1.3425公頃)。土地用途為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綠地與廣場用地。
二、土地現狀調查結果
本次已對土地現狀開展詳盡調查,涉及我區永豐街四臺村、黃金口村農民集體土地總面積4.691公頃,其中農用地總面積1.7591公頃(其中:四臺村農用地面積1.7231公頃,黃金口村農用地面積0.0360公頃;四臺村、黃金口村含耕地總面積1.4487公頃(四臺村耕地面積1.4476公頃、黃金口村耕地面積0.0011公頃)),建設用地總面積2.9319公頃(其中:四臺村建設用地面積1.6254公頃,黃金口村建設用地面積1.3065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涉及地上房屋60棟;涉及林木、青苗等0畝。
三、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1. 征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準公布的現行最新區片綜合地價《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23〕16 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武漢市征收集體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武政規〔2024〕7 號)規定執行,青苗補償標準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武漢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武政規〔2022〕3號)規定執行。擬征收土地涉及漢陽區三類一個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片區,標準為432萬元/公頃,具體補償費用如下:土地補償費總金額810.6048萬元(其中:四臺村578.6208萬元、黃金口村231.984萬元)、安置補助費總金額1215.9072萬元(其中:四臺村867.9312萬元、黃金口村347.976萬元),補償費用合計:2026.512萬元(其中:四臺村1446.552萬元、黃金口村579.96萬元)。
2.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武漢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武政規〔2022〕3號)規定標準補償。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根據村民意愿,分別采取提供安置房或貨幣補償等方式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內容
對被征地農民擬采取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徑。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53 號)和省人社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實施細則〉的通知》(鄂人社發〔2015〕2 號)規定,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居民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安置,相關程序按上述文件執行。
五、其他事項
1. 補償登記方式及期限。請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相關證明材料,到永豐街四臺村、黃金口村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以永豐街道的土地現狀調查公示結果為準。本次補償登記主要登記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農民村民住宅(含權屬、面積等)、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2. 申請聽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半數以上(不含半數)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請于本公告的公告期內,以村為單位向武漢市漢陽區自然資源和建設局提出書面意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申請聽證的,漢陽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組織召開聽證會。
3. 異議反饋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土地征收事項存在異議,請在本公告期間向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政府或漢陽區永豐街道辦反映。(聯系人:鐘昌新,聯系電話027-84793692)
4. 本公告期限為30天,公告范圍為街道、村集體、項目現場,并已在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公布網址為http://www.hanyang.gov.cn/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政府”的“首頁—部門信息公開—市屬分支機構—武漢市漢陽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農用地轉用和集體土地征收。
聯系電話:027-8479369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