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要到春節了,對于是否可以放煙花爆竹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下面小編便為大家帶來2025年宜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快來看看都有哪些地方吧!
1、西陵區(含西陵行政區域內高新區的所有區域)、伍家崗區、猇亭區所有區域。
2、點軍區點軍街辦、艾家鎮所有區域;聯棚鄉聯棚村、雙溪村、福安村、楠木溪村(含文佛山林場區域);橋邊鎮廣化寺社區、橋邊村、偏巖村、石堰村、太平村、黃家棚村、六里河村、白馬溪村、韓家壩村、李家灣村;土城鄉土城村。
3、高新區生物產業園、宜昌姚家港化工園所在區域;毗鄰三峽機場的夷陵區鴉鵲嶺鎮長湖村;夷陵區小溪塔街道和東城城鄉統籌發展試驗區所轄區域(具體界線由夷陵區人民政府劃定)。
4、白洋集鎮及白洋新城居民點。
5、西陵峽口至猇亭區與白洋鎮接壤處的長江水域。
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實際需要,區級人民政府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對前款規定的禁放區范圍適時進行調整并向社會公告。
1、各級黨政機關辦公場所;
2、車站、碼頭、機場、影劇院、圖書館等公眾較為聚集的場所;
3、文物保護單位、重要軍事設施,供油、供氣、供電等重要設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他重點單位;
4、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5、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療養院、敬老院、殯儀館(火葬場、公墓)及教學、科研、生產等場所;
6、經業主大會討論決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住宅小區。
1、在禁放區、禁放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其停止燃放,按下列規定處罰:
(1)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500元罰款,并可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個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對未經許可采取設點、網絡、流動等方式銷售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處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