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將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那有關公租房最新的申請條件,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主申請人具有“5+2”城區城鎮戶籍;
(二)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申請人中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等低收入人員;
(四)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3年內無住房轉移記錄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2”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
目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僅需提供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
街道受理、初核共計7個工作日;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審核15個工作日,公示期5日,資格確認5個工作日。辦理進度可通過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務平臺、天府市民云APP查詢或自行前往社區查詢。
申請家庭人員應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撫養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未滿18周歲的子女須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關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喪偶或離異的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弟、妹等。家庭成員中有收監服刑、強制戒毒或法院宣告失蹤等人員的,不作為申請人,但申請時需提交身份證明,核驗住房情況。
申請人可在10個工作日內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補充相關證明材料并申請復核,逾期不提交的,視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