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已于近日發布,新規從2024年12月23日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重點變化,已通過下文進行說明。
《乘車守則》修改免票兒童規定。
根據“十四五”規劃,我國未來有可能實施更具有包容性的生育政策,為充分保障兒童乘車權益,參照北京、杭州、武漢、南通等城市現行規定,刪除關于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費帶兩名免票兒童的規定,不再限制免費乘車的兒童數量(1.3米及以下或未達到法定入學年齡的兒童免費乘車)。
具體來說,身高不超過1.3米或未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免費乘車;身高超過1.3米且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車票乘車。
《乘車守則》于2024年5月10日至6月8日在廣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及市交通運輸局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期間,收到部分市民乘客反映要求放寬征求意見稿第六條中“不得在車廂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的相關規定。根據交通運輸部《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條例》《廣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相關規定要求,綜合考慮市民乘客意見建議,將原條款內容修改為“不得在車內飲酒及食用有刺激性氣味的食物”。
為保障市民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細化原條款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代步車等其他充電輔助交通工具”的要求,明確指出禁止攜帶電動交通(代步)工具及其電池,列明電動交通(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電動自行車(含折疊)、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等以電池作為能量來源的各類代步車,并詳細說明可攜帶乘車的電動輪椅的相關標準。同時舉一反三,增加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危險品及危害他人健康的物品乘車,并增設禁止攜帶物品的兜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