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年汽車報廢補貼政策已經公布,報廢符合條件的舊車并購買新能源車可以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車可以補貼1.5萬元,補貼通過“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申請。
活動自2025年1月1日0時開始,實行資金總量控制,資金使用完畢即止,最晚于2025年12月31日24時結束。
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一)補貼申報
擬在天津市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應為天津市。申請人應于2026年1月10日24時前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以下簡稱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修改補正信息最晚于2026年1月20日24時完成提交,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4類證明),均應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至補貼資金兌付前,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二)補貼審核
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國家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完成信息核查比對和確定審核結果,及時匯總符合補貼條件的申請人信息,確定補貼金額,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
做好汽車報廢更新跨年度政策銜接,對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4類證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類證明的個人消費者,可納入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政策支持范圍,并計入2025年當年享受補貼次數。申請人相應報廢的機動車和所購買的新車應符合《商務部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的有關要求。
咨詢電話(工作日):022-23537155、022-2353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