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成都汽車報廢補貼標準和去年一樣,報廢舊車購買新能源車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車補貼1.5萬元。補貼可以通過“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進行申請。
2025年全省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自2025年1月1日(含當日,下同)起實施。
(一)補貼范圍。 在《商務部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以下簡稱《通知》)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范圍。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四川省內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對報廢新能源乘用車舊車并購買燃油乘用車新車的,不予補貼)。
本實施細則所稱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報廢的舊乘用車所有人、購買的新乘用車所有人和報廢更新補貼申請人須為同一位消費者;
2.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就同一輛新乘用車只能選擇申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者置換更新補貼;
3.報廢的舊乘用車須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4.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購買的乘用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對報廢符合上述補貼范圍規定條件的舊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符合上述補貼范圍規定條件的舊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
對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報廢的舊乘用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和購買的新乘用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4類證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類證明的個人消費者,可納入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政策支持范圍,并計入2025年當年享受補貼次數,相應報廢的舊乘用車和購買的新乘用車應符合《通知》有關要求。
(一)申請渠道。 提交補貼申請采用線上辦理方式,主要有如下兩個途徑:
手機端可通過微信、支付寶、抖音、云閃付4個平臺首頁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或直接掃描“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二維碼,進入申請頁面,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所需附件即可。
電腦端可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點擊“汽車以舊換新”專題,進入申請頁面,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所需附件即可。
(二)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的舊乘用車車輛識別代號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購買的新乘用車車輛識別代號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
上述4類證明,均應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2024年政策銜接情形除外)。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存在不完整、不清晰無法辨識等情形的,補貼申請的受理地(購買的新乘用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商務主管部門將須補正的申請材料要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按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原渠道補正有關信息,逾期視為放棄申請,商務主管部門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