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攜手陪伴彼此走過一段時間才發現彼此不是彼此的良人,那么這種情況下一般人會選擇離婚,但是不是所有離婚都是商量好的,協議進行的,有時需要訴訟離婚,下面就來看看離婚需要什么證件。
(一)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三)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四)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一般而言,起訴離婚時必須要提供的書面材料有:民事起訴狀、原告身份證復印件、被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明、結婚證原件或婚姻關系證明。
涉及到身份證地址與住所地不一致、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話,可能要提供:原告或被告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經常居住地證明等。
涉及到孩子撫養問題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證據、孩子撫養費的依據等。
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的,要提供:夫妻共同財產的清單、主張財產權利的相關證據、夫妻共同或個人債務的證據等。
訴狀和證據一式2份提交法院,訴狀以藍色或黑色水筆或鋼筆簽字;相關材料注意自己要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