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個社會上有些人不想孩子,也不想結婚,覺得自己一個就很好,有沒有人可以陪自己都無所謂。但是人的年級大了后,就像要有一個孩子陪著自己。那么單身男士能收養孩子嗎?如果可以,要如何辦理收養手續需要什么材料?如果是屬于非法收養,那么他們應該怎樣補辦收養手續?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若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周歲
注意:1、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同意收養。
2、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時,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但是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3、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1、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
1、男女雙方單位(或社區)出具的證明(寫清婚姻、生育或未生育的情況,已收養子女的姓名、性別、收養時間),并加蓋街道(鄉鎮)計生辦公章;
2、婚后未生育過子女者,需提交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3、持男女雙方的證明及不能生育的證明(已生育過子女的只需男女雙方證明)由計生局局長簽字后到辦公室辦理收養子(女)的報戶的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