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人類生活的根基所在,無論在哪大家都希望擁有屬于自己的房子,尤其是很多農村的老人,即便在城市里有房子,還是會保留自己農村老家的住房,有的甚至會花大筆錢在農村建房。農村的宅基地是非常有限的,現在已經不允許隨意建造房屋,如果想要建房必須先辦理宅基證,宅基證是擁有在宅基地是上建設房屋的憑證,有的宅基證是有使用年限的,具體情況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大多數人都知道城里買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若是有心的朋友仔細查看自家宅基證上的時間話,一般有兩種情況。其一就是屬于有期限的情況,使用年限也為70年,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無期限的。而兩者的區別在于70年使用年限的是屬于國有土地,而無期限的是屬于村集體的宅基地。
70年使用年限到期也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拆遷,二就是延長使用時間。具體來說,就是在所在地的70年使用范圍內,屬于規劃拆遷的范圍,只需要協商好拆遷賠償就可以了。如果不愿意拆遷,也可以通過繳納一定的費用,繼續使用宅基地。
目前農村地區宅基地閑置現象嚴重,多數在外務工的人們都會將家里的住房轉讓給他人。而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給他人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權也應該進行相應的轉讓,而申請人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時候,就可以同時辦理宅基證的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