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社保當中的一部分,當我們按照要求繳納達到一定的年份以后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這些養老金可以為大家的老年生活提供一份保障,退休以后基本上沒有經濟來源,那么此時的養老保險就十分重要了,那么當我們達到退休年齡但是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夠怎么辦呢?領取養老金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在以下3個途徑中選擇其一處理自己的養老待遇:
1、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然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即在2011年7月1日前已經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按照程序,經本人書面確認后,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女性55周歲),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的,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