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西韋”是由美國吉利德公司研發的一種廣譜抗病毒藥物,曾經被用來治療埃博拉病毒,目前國內多家醫療機構將使用瑞德西韋展開臨床試驗。近日病毒所將瑞德西韋申報專利的事情引發網友的熱烈議論,那么申請專利是否侵權了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專家怎么說。
據中科院武漢病毒所官網4日消息,近日,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生物安全大科學研究中心與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國家應急防控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展聯合研究,于1月21日對藥物瑞得西韋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此消息引發“是否侵犯藥品生產廠家知識產權”的爭論,5日,武漢大學醫學部病毒研究所教授楊占秋在接受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中科院武漢病毒所申報的是“用途”,而不是藥物結構,意思是“發現了該藥的一種新的用途”,所以申報專利是沒有問題的。
紫藤知識產權專利分析方向高級知識產權顧問趙佑斌認為,新專利要獲得授權就必須證明抗新冠病毒新用途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同時要有足夠的實驗數據支持,因此還具有一定的難度。
趙佑斌對記者解釋稱,吉利德已經將瑞得西韋的化合物結構與治療冠狀病毒的用途申請了專利,該用途專利已經概括了所有抗冠狀病毒的用途,而且還提到冠狀病毒科聚合酶被抑制的技術特征。新型冠狀病毒也屬于冠狀病毒的范圍,如果武漢病毒所的這件專利只是將瑞得西韋本來用于抗冠狀病毒的用途進一步具體到抗新型冠狀病毒方面,作用機理相同,這件專利能夠獲得授權還有一定難度。
專利律師:強制交叉授權避免專利持有者攜專利肆意抬價
瑞得西韋由美國吉利德制藥公司開發并在此前被用于治療埃博拉病毒,這是一種廣譜抗病毒藥物。武漢病毒所官網的消息表示,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識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得西韋,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并將通過PCT(專利合作協定)途徑進入全球主要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