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武漢市民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購買生活物資,因為大家在家里不能出門,現在購買生活用品基本上都是通過社區團購或者線上團購的方式,為了保障民生用品的價格穩定,武漢市出臺了相關的政策,打擊各類哄抬價格、捆綁銷售等違法行為。
為確保重要民生商品網上選購配送等價格穩定,規范武漢市疫情防控期間“線上”團購套餐價格行為,打擊哄抬價格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2月20日,武漢市市場監管局發出通告,進一步規范武漢市疫情防控期間“線上”團購套餐價格行為。
1、不得捆綁銷售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適用“線上”團購套餐的重要民生商品包括米、食用油、面粉、肉、蛋、菜、奶、調料、水果、日常生活用品等滿足市民最基本的必需消費品,經營者制定“線上”團購套餐品類應該符合實用、經濟、急需的原則,非市民必需消費品不得列入“線上”團購套餐進行捆綁銷售。
2、實行明碼標價
經營者應嚴格遵守《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線上”團購套餐除標示總價外,內含商品應分別標價,且標明品名、產地、計價單位(數量或重量)、銷售價等,對于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一并標明。有“線下”門店的,“線上”商品價格不得高于“線下”門店同類商品標示價格。各商品銷售價格之和不得低于套餐總價。
3、不得哄抬價格
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不得哄抬價格。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營者應嚴格遵守《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不得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不得有誤導性標價等價格欺詐行為。經營者不得有《湖北省價格條例》第九條所列的不公平價格行為。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違反規定的經營者,對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經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告誡立即改正的違法行為,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對于相互串通操縱價格、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等社會影響惡劣的違法行為,依法從重從快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