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費、電費以及天然氣費用是企業日常開支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現如今湖北省的企業基本上都沒有復工,停工時間給企業帶來的損失也是非常大的,為了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湖北省將在水、電、氣三個當面實施階段性降價為企業提供幫助,具體的降價時間及措施如下。
2月20日,湖北省發改委發出通知,實施靈活水電氣價格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抗擊疫情影響共渡難關。通知稱,以2020年1月1日銷售價格為基準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地中小微企業工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按基準價下調10%執行。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實行聯動機制的,在此期間基準價不得上浮。
我省將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及時測算電價補貼金額。自2020年2月7日起,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不再受“基本電價計費方式為按季或以三個月為一個周期、辦理基本電費計費方式變更、暫停、減容及其恢復等業務須提前5或15個工作日”等條件限制。
為切實保障企業用電用水用氣需求,省發改委通知強調,對中小微企業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還明確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此次階段性降價,是在現行天然氣價格機制框架內,提前實行淡季價格政策,盡可能降低企業用氣成本。一是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非居民用氣,上游供氣企業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適當下浮,盡可能降低價格水平。二是對化肥等涉農生產且受疫情影響大的行業給予更加優惠的供氣價格。三是對價格已放開的非居民用氣,鼓勵上游供氣企業根據市場形勢與下游用氣企業充分協商溝通,降低價格水平。一般情況下,淡季價格政策實施期為3月中旬至11月中旬,此次提前執行淡季價格政策,并在6月底前給予更大的價格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