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省有關部門發布了“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湖北個人住房貸款利息可以適當減免,同時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還款的不上征信。
4月21日,據湖北省人民政府網消息,湖北發布關于“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到,
在用工保障方面,鼓勵建筑業企業優先就近招用本地農民工,特別是就業困難人員和貧困人員。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企業,經人社部門審核后,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在對企業信貸支持方面,對受疫情影響的建筑業企業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2020年6月30日后,銀企雙方可自主協商,合理確定后續的還本付息計劃。
調整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2020年10月1日前新出讓的土地,各地可結合實際適度降低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但不得低于土地出讓底價的20%。
企業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受讓人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繳納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讓價款,余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80%的市縣,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完善差異化個人住房貸款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加快個人住房貸款審批發放,滿足居民購房合理融資需求。對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金融機構要靈活調整住房按揭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鼓勵金融機構與借款人協商,適當為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減免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減輕其還款資金壓力。
轉載自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