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個體工商戶、中小微企業均出臺了相關“重啟”減免政策,目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也發布了關于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減免政策,其中提到暫時失去收入來源人員,可以減免個人住房貸款利息,下面我們來看最新政策內容。
4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通知》共計28條措施,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17條措施中,《通知》明確合理調整監管措施;切實為企業降本減負;加大財政金融支持;支持企業加快復工復產;加強安全管理。
《通知》指出,對住房租賃企業而言,此次政策明確加大財政金融支持。《通知》提出拓展財政支持政策。用好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資金,拓寬資金使用范圍,可采取“先預撥、后結算”的方式,對住房租賃試點企業予以支持。對受疫情影響導致重大損失且有發展潛力的長租公寓企業,可納入支持范圍。同時,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各地可結合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實際,統籌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支持。
《通知》亦明確,加大對住房租賃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發放租賃住房開發貸款。拓寬住房租賃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募集資金用于住房租賃業務。
對房企產企業而言,《通知》指出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遇困難的房地產企業,金融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支持企業保持資金鏈穩定。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貸款到期還款困難的房地產企業,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方式予以展期或續貸,為企業接續資金。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并重組有關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對購房者而言,《通知》提到,完善差異化個人住房貸款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加快個人住房貸款審批發放,滿足居民購房合理融資需求。對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金融機構要靈活調整住房按揭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鼓勵金融機構與借款人協商,適當為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減免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減輕其還款資金壓力。各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要求,做好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支持居民在市場利率下行期間降低利息支出。
在促進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的11條措施中,《通知》提出要加強行業用工保障、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完善工程款支付體系、推行資金替代機制、合理分擔疫情損失、保障物資材料供應、合理確定項目工期、加大項目招投標支持力度、支持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優化營商環境、加強質量安全管理等舉措。
來源:長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