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正式開啟全新的居民用電收費標準,又是一波惠民恢復政策,電費是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一種繳費項,電也是我們每個人必不可少的常見能源,那么今年的收費標準都有哪些改變呢?
019號電價調整通知引起了廣泛關注,并于7月1日開始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通知,將試行居民用電的分層電價。
調整每月用電量的居民用戶將分為三個級別,并且應在不同級別上提高電價。
每月家庭用電量在210度以下的用戶的“第一檔”,電價保持在0.5469元/度,而二級月用電費用在210-400度的用戶,每度電要多支付每小時0.05元的費用為0.5969元。
超過400度的第三級月度用電量的用戶將比第一級月度用電量多收取0.3元(0.8469元)。
降低用電成本的通知
配備電表的家庭通常根據電網企業的抄表周期支付電費。
2520度以下的年電耗為0.5469元/度。
二級電價上調將從2520度提高到4800度。
電網企業和居民用戶使用的電表,每年購電時應執行上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