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大在疫情過后企業的就業狀況,并且為了推進我市的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的落實,相關人力資源部門也是就返還政策做出了詳細的說明,對申請條件,申請方式,申請的入口等都給出了答復,詳細情況如下:
1.2019年1月和2019年12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不能為“0”;
2.截止2019年12月份無失業保險欠費;
3.未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
4.未進入破產清算;
5.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
同時滿足以上5個條件的企業可以申報。
2019年裁員(減員)率不高于5.5%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19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予以返還;
裁員(減員)率高于5.5%的企業,按70%予以返還。
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未注冊用戶請先注冊),切換至舊版,選擇“武漢市”,點擊“熱門服務欄—武漢市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單位)”,進入“穩崗返還”中的“穩崗返還申請”模塊,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填報完成后,下載打印《武漢市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申請表(2019)年度》,加蓋企業公章,郵寄或送交至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失業保險窗口。
企業可在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uhan.gov.cn/)“辦事服務—辦事指南”欄目下載查閱《武漢市2019年度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申請指南》,也可撥打各區經辦機構電話,進一步了解相關政策及流程。
填寫申請信息時,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18位(阿拉伯數字加大寫英文字母),行業代碼為1位大寫英文字母加4位阿拉伯數字,銀行聯行號為12位阿拉伯數字。
填報完成后,下載打印《武漢市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申請表(2019)年度》,加蓋企業公章,郵寄或送交至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失業保險窗口。
資金用途:穩崗返還資金只能用于技能提升培訓、轉崗培訓、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生活補助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違規處理:對未按文件規定用途使用返還資金的企業,責令整改;對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收回返還資金,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并取消下一年返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