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這個問題一直是現在年輕人談戀愛最頭痛的問題,各種天價彩禮的事情在網上也引起了廣泛的熱議,可以說結婚率生育率的下滑,和彩禮也有千絲萬縷的關系。現在國家已經出臺政策制裁天價彩禮的新聞,甚至有傳言說2021年將會強制取消彩禮,這個消息是真的嗎?
假的
1、在明年要彩禮是不犯法的,國家目前的態度是不支持也不禁止的態度。
2、之所以會出現收彩禮犯法這個烏龍,主要是因為有人對法條有曲解,認為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就是不能要彩禮,實際上是兩種概念。
3、法律沒有禁止彩禮,而是禁止借婚姻來索要財物,適當的數額彩禮是被允許的,只要是兩方商議后都同意的彩禮不會違法,除非有騙婚的行為。
4、國家列出此等條例只是對于天價彩禮,攀比之風等惡劣行為進行整治,提倡男方按照當地習俗以及自身可承受的彩禮數目,自愿付給女方。
1、在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的會議上決定,新的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2、關于彩禮,國家沒有規定具體的條例,也就是說還是沿用以往的舊制度。其中,民法典第1042條規定:“禁止買賣包辦婚姻,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3、據悉這條關于彩禮的條例,并不是新的政策,而是以往就有的,只是因為今年法律改動較大,讓不少人都關注到了民法典,所以彩禮一事才會被大家關注。
彩禮是我國婚嫁延續下來的習俗。早在西周時期,周公就制訂了婚姻的“六禮”制度,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而六禮中的“納征”是送聘財,就相當于現在所講的“彩禮”。
根據我國民法尊重意思自治,承認公序良俗的原則,民法典也絕不會一棒子打死彩禮這一習俗,而是承認基于雙方協商一致,在可承受的范圍內,男方可自愿向女方給付適當數額的彩禮。
但與此同時,有些地方為了整治天價彩禮的歪風邪氣,也以公權利介入私權利,干預收受彩禮的做法,卻也難免矯枉過正。
在江西豐城市麗村鎮印發紅頭文件規定,婚宴宴席不超過10桌,每桌不超過380元(含煙酒),禮金不超過9.9萬元。此外,還規定在6月20日前,每村都要物色一對青年按新規舉行婚嫁。
在我看來,江西豐城市麗村鎮的出發點是好的,就是響應國家的號召,抵制天價彩禮,避免讓彩禮成為婚姻之路上的絆腳石。
可是,一刀切地規定村里的結婚事宜,這和包辦婚姻又有什么區別?況且,不從源頭上改變人們對于彩禮的觀念,以限制彩禮金額期望促進幸福婚姻的做法,也是治標不治本。
都說存在即合理,天價彩禮固然不可取,但適當的彩禮,或許在不少女方家長看來,也是人之常情。
男方送女方彩禮,自古應視為對女方家庭的一種尊重,報答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但在如今經濟壓力較大的情況下,無論是養大一個男孩兒還是女孩兒,都不容易。
女方父母需要報答,男方父母似乎也需要報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