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對于部分人來說可能真的很難,特別是武漢本地的,有多少人上半年沒工資拿,甚至還有下半年解封的時候公司倒閉了的,那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補助來維持自己的生活,那么要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呢?2020年武漢失業保險金有多少錢呢?
(一)金額標準
目前武漢市中心城區最低工資標準1750元/月,4個新城區1500元/月,失業金標準提高后,武漢市失業人員失業期間每月能領取1487.5元或1275元失業金。
(二)期限標準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一、辦理流程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轄區社保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參加失業保險等有關材料。
2、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3、社保經辦機構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將審核結果告知失業人員本人。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發給《失業保險金發放開戶通知單》;對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應說明原因。
二、辦理條件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3個條件:
第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第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具備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三、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張;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
5、本人銀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承辦機構】:武漢市人社局
【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027-12333
【相關業務】:武漢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流程、武漢失業登記
不能。
享受武漢市失業保險待遇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即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必須按規定繳滿一年;非本人原因終止勞動關系;有求職意愿,要在各級人力資源市場辦理登記。
所以,員工主動辭職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公司倒閉或單位開除的員工,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此外失業人員在求職機構登記后,求職機構將為其免費提供3次求職信息,如果失業人員不去的話,那么也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另外,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累計不足15年的,也可申請領取失業待遇。
會被記入檔案。
失業金領取是要辦理失業證,辦理失業證時會進行失業登記。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累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當月15日前開立銀行帳戶的,失業保險金當月26日前到帳;16日后開立銀行帳戶的,次月26日前到帳。
相關規定:
1、根據武漢失業保險政策規定,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申領。
2、現行武漢失業保險金申領分三大環節,一是用人單位申報備案;二是失業人員社區登記和求職登記;三是失業人員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
3、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當月15日前開立銀行帳戶的,失業保險金當月26日前到帳;16日后開立銀行帳戶的,次月26日前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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