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剛剛萌發想要考教師證的伙伴們,對于教師資格認定是不是就是教師資格證認定有一點的不理解,其實只是拿到的其中的一個教師資格證流程,教師資格認定是什么意思?不少人不知道,一下為大家帶來介紹。
簡單來說意思就是先認定,前提條件是你參與筆試和面試成績都合格,就會發考試合格證明。
注意區別的是考試合格并不能你擁有教師資格證,想拿到證書,必須通過教師資格認證,這是拿到教師資格證的最后一次審核。認定之后在關注各省各市認定公告并進行網上申報的。
2次,一般各省市教師資格證認定是分春季和秋季兩次。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在每年春季(3月開始)、秋季(9月份開始)
由于教師資格只是對申請人能力、水平、條件的認定,而且是開放性的,因此一個人可以具有多種教師資格。 但是同一申請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也就是說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不一定。認定一般是這樣的:如果是在校學生,最后一學期在學校所在地認定;如果已畢業,在戶口所在地或人事關系所在地認定。另外高中/中職教師資格一般由市級教育局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一般由區縣級教育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