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記是一項中國男性公民年滿18歲后必須要進行的強制性制度,如果不進行兵役登記,將會對今后的生活產生很多影響。2021年的兵役登記工作已經開始了,具體的登記時間在1月1日到6月30日之間,大概有半年的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兵役登記義務。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性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生,本人自愿應征的,也可進行登記報名。
一是應征,二是緩征,三是免征,四是不征,五是拒征,六是已征,七是轉服預備役,八是免服預備役,九是不服預備役。
1、應征是指經兵役登記初步確定符合征集條件的適齡公民。
2、緩征是指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適齡公民。
3、免征是指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殘疾、有其他嚴重傳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適齡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羈押或者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適齡公民。
5、拒征是指經過教育仍拒絕參加兵役登記、領取兵役證或者被確定為符合征集條件而拒絕參加體格檢查和應征入伍的適齡公民。
6、已征是指當年被征集入伍的對象。
7、轉服預備役是指22周歲的適齡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預備役條件的。
8、免服預備役是指22周歲的適齡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體原因不符合服預備役條件的。
9、不服預備役是指22周歲的適齡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預備役政治條件的。
1、不能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等單位的招聘考試;
2、不能辦理出國手續;
3、不能取得畢業證;
4、不能辦理高校入學、升學手續;
5、不能辦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
6、不能辦理銀行貸款;
7、不能購買機票、高鐵票;
8、不能享受社會保障等等。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公民有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征集等行為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和處以罰款;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依法組織或督促本單位男性適齡公民參加兵役登記。
2016年5月30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對“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等行為,要進行聯合懲戒。
逃避或拒絕兵役登記的公民,既影響正常參軍,還將受到行政性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