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2020年全國事實孤兒達到幾十萬人,很多人都遇到流浪的人,目前沒有承認的流浪兒童孤兒,是怎么認定的呢,認定之后是每月會發放生活費來支助這些人,可以拿多少錢呢。
事實孤兒是指沒人撫養的兒童,指父母沒有雙亡、但家庭沒有能力或沒有意愿撫養的兒童。
事實孤兒將納入保障范圍
中國從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制度。2020年年底,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在拓展保障對象范圍、優化父母失聯認定程序、加強監護指導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有利于實現對事實孤兒“應保盡保”。
事實孤兒2020最新數據
1月25日,據相關媒體報道稱:截至2020年底,已經有25.3萬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被納入保障范圍,目前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
1、事實孤兒
(1)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
(2)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有上述情形的兒童。
2、孤兒
孤兒就是父母雙亡的也沒有其他親屬撫養的未成年孩子。
2013年6月,南京市江寧區兩名女童被發現餓死在家中。孩子死前曾因饑餓徹夜拍門喊媽媽,甚至吃糞便充饑。孩子父親因向他人提供吸毒場所被拘役,母親曾多次將孩子丟在家中外出不歸。
可被認定為事實孤兒的兒童分為以下四大大類:
1.一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包括親屬撫養、機構養育、家庭寄養、獨立生活的孤兒,以及年滿18周歲,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讀和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孤兒;
2.二是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強制戒毒、二級以上重殘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另一方失蹤、棄養或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強制戒毒、二級以上重殘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中,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3.三是父母失蹤或者棄養兩年以上,查找聯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4.四是未滿18周歲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1、生活保障
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生活困難,明確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基本的生活補貼。事實孤兒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各地補貼標準不同)
2、醫療保障
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醫療康復困難,對符合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規定實施醫療救助。符合條件的兒童可同時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及康復救助等相關政策。
3、教育資助
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孤兒納入教育資助的范圍,落實助學金、減免學費政策,義務教育階段享受免住宿費。
4、落實監護
依法打擊故意或惡意不履行監護職責等各類侵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采取虛報、隱瞞等父母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對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而拒不撫養的父母,民政部門依法追索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