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十幾個地區宣布將在2021年年內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并且還有8個省表示也將在2021年提高各自地區的城鄉低保標準。這些地區里包括武漢嗎?武漢城鄉低保標準2021年會提高嗎?
暫時不知,目前宣布2021年已經提高和將要提高城鄉低保標準的地區里是沒有武漢的,但是武漢在去年曾經提高過城鄉低保標準。從2020年4月1日起,武漢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至每月830元和每月680元,同步提高其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去年4月份起,根據3月至6月價格變動情況,在及時啟動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的同時,增發一倍的臨時價格補貼。
去年3月至6月,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每月各提高50元。多渠道推動就業工作,著力解決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群就業服務和援助工作。強化就業技能培訓,支持靈活就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開發公益性崗位實施托底安置。
據不完全統計,中新經緯記者發現,南昌、廈門、濟南、廣州、深圳、東莞、中山、汕頭、惠州、江門、肇慶等10余地已提高2021年城鄉低保標準。
1、南昌規定,城鄉低保標準統一提至每月795元;
2、廈門明確,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50元,增長幅度6.3%;
3、濟南提出,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到904元/月、676元/月;
4、市中、槐蔭、天橋、歷城、濟南高新區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904元/月。
5、廣州、深圳等一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二類地區為967元/人月,惠州、江門(不含臺山、開平、恩平市)、肇慶(不含所轄縣)等三類地區為853元/人月,汕頭、韶關等四類地區城鎮為800元/人月、農村為551元/人月。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韓克慶接受中新經緯記者采訪時指出,我國經濟發展一直以來保持持續增長的良好趨勢,國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提高低保標準既符合經濟增長和居民收入提高的預期,也能夠更好地保障困難群體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對中新經緯記者表示,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提高低保標準是應有之義,提高低保標準有利于提升人民的幸福感、獲得感,同時也有利于激發整個社會的活力。
2021年省級兩會上,上海、河南、黑龍江、內蒙古、山西、湖南、西藏等7省份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到,將上調低保標準。另外,重慶民政部門日前透露,也將適度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具體來看,上海提出,統籌提高養老金、醫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標準,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河南要求,適當提高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孤兒養育保障標準,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黑龍江要求,繼續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標準,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內蒙古提到,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
此外,部分省份更是確切地提出上調的金額。山西提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再提高20元;湖南提出,提高城鄉居民低保水平,確保城市低保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550元,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374元,確保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4300元,農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229元;西藏提到,城鄉低保分別提高至每人每年10920元和5060元。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張智新對中新經緯記者指出,提高低保標準要堅持3個原則:其一是落實低保的兜底功能;其二要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相一致;其三要堅持納入程序的公開、公正、透明原則。
張智新還建議,提高低保標準要避免“一窩蜂”的跟進,各地要穩進地根據經濟財政收入狀況、支付能力,理性地設置標準。
來源:中新經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