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我國一直在深化醫改,進一步減輕看病壓力,增強職工基本醫保互助共濟保障功能,將更多門診費用納入醫保報銷,一直以來很多人都有疑問,醫保卡是否可以給家人用,下面小編給大家簡要說明一下
可以的,參保人員用醫??v年積余的錢支付近親屬發生的費用,一定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1.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超過6000元;2.申請支付的費用合計在2000元以上;3.支付后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參保人員從其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中支付近親屬發生的費用,需憑相關證明材料,如證明近親屬關系的戶口本、結婚證等,醫??ā⑨t院收費原始憑證、清單和病歷,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
拓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允許家庭成員共濟,并不是說“一人參保、全家享受”。
國家關于“本人參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則,只有按規定參加醫保,在生病的時候才能通過醫?;皤@得醫療費用的報銷上,我們參加醫保的意義均附著在我們自己的醫??ㄉ?。
醫???社保卡)或者國家醫保電子憑證里有我們每個參保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照片、社保編號等信息,實行“一人一卡”,和身份證一樣,僅限本人實名使用,必須“專卡專用”。
也就是說,拓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是指個人賬戶里的資金可以用于支付家人合乎要求的醫療費用;而醫??▽氖敲總€參保人的待遇,不能共濟。
舉例來說,市民A是某市職工醫保參保人,A的家人參加的是當地居民醫保。實行共濟后,A的家人住院仍然只能享受居民醫保的報銷待遇,但可以使用A的醫保個人賬戶支付其政策范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
只要通過醫保卡就醫、購藥,都會被記錄在卡里。所以醫??ㄍ饨杩赡軙硪庀氩坏降牡赖嘛L險,嚴重的被商業保險拒?;蛘咭蛏嫦域_保面臨重罰。
“醫療保險的本質是保險,把醫保卡借給他人使用就是欺詐騙取醫療保險金的行為”。國家《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明確提出:“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屬于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
此外,出借醫??赡軙绊懮虡I保險核保、理賠。外借的醫保卡留下了就診記錄,會影響購買商業保險。或者,商業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時,都會查詢被參保人的就醫信息;參保人此前外借醫??ńo他人留下的“既往病史”,可能讓商業保險公司加費或者做除外責任,情形嚴重可能直接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