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8月19日發布了一份通知文件,內容關于修訂《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其中修訂的內容,詳情見正文。
8月19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修訂《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有關內容發出通知。
修訂的內容包括:
《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WF-2020-K7201-01)示范文本中第九條“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修訂為:“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合格證》《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WF-2020-K7201-02)示范文本中第十條“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修訂為:“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合格證》《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新修訂的《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于本通知發文之日起啟用。
各區房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房產交易中心、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市房地產開發協會、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據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全省新建住宅工程中全面實施“一證兩書”制度的通知》(〔2021〕1285號)的工作要求,經研究,現就修訂《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WF-2020-K7201-01)示范文本中第九條“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修訂為:“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合格證》《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二、《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WF-2020-K7201-02)示范文本中第十條“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修訂為:“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合格證》《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三、新修訂的《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于本通知發文之日起啟用。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