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武漢市房管局發布《市房管局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對主體登記管理、存量房屋改造改建、房源發布等方面做了相關規定。
8日,市房管局官網發布《市房管局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對《通知》進行了政策解讀。
《通知》共分為七條、三十二款,主要從主體登記管理、存量房屋改造改建、房源發布、網簽備案、資金監管、糾紛調處、聯合監管等方面做了相關規定,進一步強化住房租賃市場管理。
一是要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二是要人員實名登記、且不低于兩名管理人員持專業資格證書或定期參加行業專業基礎培訓。
三是要企業注冊登記,申請經營范圍為住房租賃的企業,按照屬地管轄、就近辦理的原則,向所在區行政審批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四是要規范企業名稱。
五是要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報告開業情況,并承諾自愿接受住房租賃資金等監管。
六是要采取“黑名單”制度,公司、企業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其法定代表人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七是要部門聯動,房管部門日常監管中發現住房租賃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公示企業信息、通過登記住所無法取得聯系的,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核實后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該條款在武漢市原有“N+1”規定基礎上,增加了兩項要求。
一是為進一步保證居住安全,要求各套房間必須配置滅火器及消防逃生包等消防設備。
二是既有商業、工業等非住宅房屋改建為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在改建前應當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一是發布前要進行房源核驗。
二是網絡信息平臺應當核驗房源信息發布主體資格和房源必要信息。
三是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發布公司受托房源。
四是網絡信息平臺應當在房源展示頁面標識出房源核驗碼。
一是制定并推行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引導當事人辦理合同備案。
二是明確房屋出租人、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一是要求通過委托經營、轉租方式從事住房租賃經營的住房租賃企業,應在漢商業銀行中開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并向區房管部門報備。
二是承租人向住房租賃企業支付租金周期超過3個月或押金超過1個月的,租金、押金應存入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
三是住房租賃企業租金收入中,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金額占比不得超過30%,超過比例的應當于2022年底前調整到位。
四是住房租賃企業應每季度通過武漢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填報統計報表信息。各區房管部門根據企業經營情況給予監管、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