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不是在上班就是在去上班的路上,那么上下班途中車水馬龍的,要是發生了交通事故這算不算工傷呢?那什么樣的情況下才算工傷呢?跟著正文中的內容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擔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屬于非本人責任,就能認定為工傷;如果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交通事故可以認定工傷的有以下條件:
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規定的時間和合理的路線發生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加班的上下班途中或單位同意請假提早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2、在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相關材料中責任劃分職工屬于無責任或次要責任方。
3、交通事故傷害,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如果上下班發生單車事故,也應該認定為交通事故。
如果職工在交通事故中符合上述條件,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30天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員工或其直系家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一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在社保部門領取并填寫。
2、勞動合同文本的復印件。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需要提供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
3、受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4、首診病例及有關檢驗報告的復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其他有效證明復印件。
6、如果申請由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提出,還須提交申請人與工傷職工的親屬關系證明。
勞動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工傷的情況,勞動者既可以選擇交通事故索賠,也可以選擇工傷事故索賠。上述賠償有些是可以兼得的,但是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實際損失只能主張一次。
以上是對于勞動者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的一些整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