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使命朋友到武漢城市留言板提問,自己在2018年12月入職一家公司,020年5月31日離職。此后在查看社保時,發現公司少交了4個月的社保,問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補繳呢?如果你也有同樣遭遇的話,可以來了解下處理方法。
武漢市人社局稱,提問人因無勞動合同等明確勞動關系的資料,需向勞動仲裁部門仲裁勞動關系起始時間,其在該公司工作期間,該公司為東西湖區注冊單位,需向東西湖區勞動仲裁部門申請確認2018年12月-2019年4月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待勞動關系仲裁完成后,社保經辦機構才能依裁決結果進行社保補繳處理。
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要遠遠超過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一般女性需要繳滿20到25年,男性要繳滿25到30年。如果繳費年限不足,退休時需要補滿規定時限,才能辦理醫保的退休,享受終身免費醫保報銷。
注意,補交醫保的一個前提,是需要你的養老保險具備退休的條件。如果養老保險不具備退休條件,可以選擇延遲退休,直到養老保險達到退休條件,才可以補交醫保部分的費用。
社保是國家給居民的一項福利性保險,不辦社保會非常虧,所以經濟條件允許的話,一定要把社保交到規定的年限,這樣老了后也會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