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陪產假增加了沒,近期修改了關于生育措施,更是針對生育假期等作出了修改調整,不少市民也是比較關心,男職工的陪產假是幾天,下面了解下。
陪產假規定:符合條件的男職工其配偶生育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享受15天的護理假津貼。
陪產假,又名護理假、陪護假或照顧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正常產假:98天;
獎勵假:30天;
難產: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增加15天;
妊娠不滿12周流產:30天;
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45天;
妊娠28周以上引產:98天。
武漢職工在產假期間其工資規定分兩部分:
1、女職員產假工資為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上月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基數除以30日計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產假天數);
2、男職工產假工資為男職工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個月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基數除以30日計算。(護理假津貼=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護理假天數)。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修改后的條例規定,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有子女鑒定為殘疾,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額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納入現家庭子女數合并計算。夫妻再生育子女時,收養的子女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
新修改的條例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并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