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漢很多老舊小區都加裝了電梯,給市民帶來便利。不過有些小區因為少數業主不同意,導致無法加裝電梯,這個問題一直難以有效解決。如果居民自行協商無法解決加裝電梯問題,還能向什么渠道尋求幫助呢?
12月7日,在市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建議案督辦暨民主測評會上,提辦雙方互動熱烈,圍繞2號建議案《關于加快老舊小區改造 進一步提升城市品質的建議案》,多位市政協委員主動發問。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下一步將結合《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出臺新文件“更新”我市現有政策文件,使加裝電梯政策更好落實落地。
“現有的文件明確要求,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且占總人數2/3以上業主同意,可以申請增設電梯。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個別業主不同意,整個單元的業主都無法享受加裝電梯的紅利。”現場互動環節,市政協委員、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上官莉娜首先發言,直指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痛點難點。
這里所指的現有文件是,2018年,我市出臺的《關于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意見》。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現場介紹,該文件出臺3年來,全市老舊小區已有460多部電梯完成加裝并投入使用,還有160多部電梯正在進行加裝。
但在實際改造過程中,常會遇到眾口難調的情況。若達不到2/3的業主同意,整個單元加裝電梯便會擱淺,面對這種情況如何解決?“圍繞2號建議案的辦理,我們組織了調研,對現有政策文件進行完善更新。”該負責人透露,新的政策文件將上報市政府通過后,予以頒布實施。
依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原規定的相關要求將被修訂為“經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2/3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3/4以上的業主且表決人數3/4以上的業主同意后提出增設電梯申請。”他解釋,新文件的出臺將更加有利于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政策的落地落實。
另外,在即將出臺的新政策文件中還明確了相關問題的處理方式,如持有反對意見的業主,需提出有理有據的思路及異議材料,方可有效。同時還明確了,若通過居民自行協商或政府搭建的平臺仍無法解決的,還可通過第三方委托來進行調解。
來源: 大武漢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