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武漢城市留言板上詢問要是購房發票丟失能否辦理房產證這個問題,相關部門也及時的給出了相應的答復,如何你也有這個疑惑不妨我們一起來看看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吧。
網友:本人16年在武漢經開區組合貸款購得房產一處,但是當時沒有及時辦理不動產證,現在急需辦理,但發現購房發票已經丟失,請問如何辦理不動產證,辦理不動產證流程是怎么樣的,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圖源:武漢城市留言板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發票遺失可調取復印開發商留存的購房發票存根聯(加蓋開發商財務章),即可辦理。
(1)銀行抵押證明等資料(不動產登記證明或期房抵押證明原件、加蓋銀行公章的不動產登記委托授權書、加蓋銀行公章的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如銀行未備案還需不動產登記法定代表人證明書、銀行營業執照);
(2)商品房買賣合同;
(3)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或房屋登記申請書);
(4)權屬證書(《房屋初始登記證明》、《土地分割登記證明》或《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明》);
(5)購房發票;
(6)房產分戶圖(不動產辦理的權屬證明不需要);
(7)申請人身份證;
(8)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調解書、生效的初審判決書等)(申請夫妻“增、減”名聯辦時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