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中心城區房產市場新政從本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最吸引人的一條是,居民首次在中心城區購買新房,將補貼房價的1.5%。那具體情況到底是怎樣的呢?除這條外,還有哪些關鍵政策?下面就和各位帶來解讀。
新政涉及土地和商品房供應總量控制、優化土地供給、控制零散開發、加強市區統籌、發展租賃住房,以及嚴格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條件、實施大學生購房補貼、支持新建非住宅類商品房交易等方面。
內容提到,對畢業5年內,并承諾在中心城區連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優惠政策的大學生(含博士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生、專科生),從《意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在中心城區首次購買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網簽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取得契稅完稅證明的,以家庭為單位一次性給予購房補貼。具體的補貼辦法正在制定當中,近期將會通過本報對外發布。
另外,從《意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對居民首次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業用房以及地下車位、取得契稅完稅證明的,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額的1.5%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12月1日起,荊門市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將實施新規,以加強中心城區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市政府出臺的《關于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共22小項,提出中心城區房地產開發在實行土地和商品房供應總量控制的同時,優化土地供給、控制零散開發、加強市區統籌、發展租賃住房,以及嚴格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條件、實施大學生購房補貼、支持新建非住宅類商品房交易等。《意見》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以往的相關政策同時廢止。
《意見》提出,支持新建非住宅類商品房交易。從《意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對居民首次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業用房以及地下車位、取得契稅完稅證明的,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額的1.5%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同時,《意見》規定,非住宅類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區域,原則上暫停商業辦公類商品房項目用地供應。商業用房、寫字樓等非住宅類商品房,必須按照滿足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技術規范的房屋基本單元進行銷售,不得以任何虛擬、劃線分割的方式違規銷售。禁止在銷售廣告中出現融資或變相融資等內容,禁止作出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等內容的承諾,禁止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非住宅類商品房,禁止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方式預售非住宅類商品房。
嚴格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條件。中心城區商品房申請預售,除達到《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外,工程形象進度還應達到以下標準:
低層類項目土建工程完工;多層(含六躍七)類建筑主體結構達到層數的三分之二;小高層及以上建筑主體結構達到層數的二分之一;其中,高層以上商品房,無裙樓的按照主體結構建筑層數計算,有裙樓的按照主體結構同等比例建筑面積計算;有地下層的,每層可抵減主體結構一層。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小于棟,不得分層、分單元申報預售許可。鼓勵現房銷售。
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