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登陸城市留言板想詢問有關異地離婚的事宜。稱自己目前在杭州工作,與老公婚姻關系破裂,申請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呢?目前,武漢市民政局已經給出回復,想了解的朋友可以來看看。
市民政局回復:
一、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武漢市自2020年10月9日起,實行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可持雙方有效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到全市任一婚姻登記處提出離婚申請。
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所以離婚協議書需要明確表示雙方自愿離婚,協議內容為雙方自愿達成,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1、個人生活獨立性增強
改革開放以后,男人能干的事情女人都能干,而且一些職業以女性為主,在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方面,很多女性比男性還高。不是過去“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時代了,女人還要靠男人生活。
2、夫妻關系變成了利益關系
夫妻關系應該是親密的伴侶,互相依靠,互相依賴,互相攙扶,同甘共苦白頭偕老。現在一些家庭的夫妻關系變成了利益關系,衡量對方為自己提供多少利益,掙多少錢,干多少家務,不能我只為你服務?一旦一方發現,另一方不能夠提供所需要的利益,關系就會疏遠直至離婚。
3、雙方不再忍讓
老一輩的婚姻,很少有離婚的,這其中就應該感謝廣大婦女的忍讓,過去男人多數大男子主義,很多女人是忍氣吞聲,為了長遠的日子可以忍讓,認為離婚本身并不光彩,女人離婚再回到娘家去沒法見左鄰右舍所以離婚的很少。
而現在不同了,男人和女人的社會地位經濟收入完全一樣,女人不會忍讓了,可是男人也做不到忍讓。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就能撕破臉皮,過不到一起,只有拜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