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醫保關系轉移的時候,需要打印本人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合)憑證”,也就是參保證明。那有些朋友不太清楚參保證明在哪,以及如何打印,下面有一個簡單的教程,希望能給大家提供幫助。
目前,武漢市參保人員獲取本人《參保憑證》的途徑有轉移接續柜臺辦理和“鄂匯辦”APP自主打印兩種方法。
轉移接續柜臺辦理
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或者本人(委托人)攜帶有效證件,到參保人參保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接續柜臺打印《參保憑證》。
“鄂匯辦”APP自主打印
進入“鄂匯辦”首頁,在【服務專區】欄目下點擊【醫保專區】,往下滑動,在【查詢服務】欄目下點擊【個人醫保查詢】,選擇【醫保參保憑證打印】,即可進行下載打印。(參保人需確保在停保狀態下才能打印參保憑證。)
醫保關系的連續性,影響到參保年限的認定,直接影響醫保報銷。
參保年限直接影響醫保退休的辦理,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時有最低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構成)限制,滿足不了最低年限,退休后不繳費就不能繼續享受醫保待遇。
因此,只有將醫保轉移到同一地方才能確保多地醫保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簡單說,參保人在離開原居住城市前打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合)憑證》(簡稱《參保憑證》),到新居住城市后,拿著《參保憑證》即可辦理相關手續。
具體流程如下:
1、打印原參保地的《參保憑證》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前,參保人員或其所在用人單位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中止手續,并通過線下或線上辦事平臺開具《參保憑證》。
2、持《參保憑證》到新參保地辦理轉移申請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后,按規定向新參保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或其新就業的用人單位向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并提供參保憑證。申請受理后,對符合新參保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會與轉出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對接。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是參保人員就醫報銷的重要依據,也是參保職工退休后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重要保證。因此,參保職工在跨地區流動就業時,要及時將原就業地的基本醫保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轉移到新就業地,以便兩地醫保年限能夠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