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很多事項都可以延遲辦理,大家只要根據規定來即可。那么疫情期間,生育津貼申報業務能否延后辦理呢,延后期限是多久,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生育保險事項的辦理情況。
1、疫情防控期間生育登記如何辦理?
答: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在網上辦理生育就醫登記(操作程序為:手機登錄支付寶-武漢人社-生育就醫登記),審核通過后參保人員即可在定點機構持卡就醫。
2、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生育津貼申報業務,能否延后辦理?
答:疫情防控生育津貼實行網上申報,產假期滿并符合生育(護理假)津貼申請條件的參保人員,用人單位可將申報材料掃描后發往各區醫保經辦機構指定郵箱申領生育、護理假津貼,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予以支付。也可待疫情結束后按規定向醫保經辦機構申報,因疫情防控延遲申報的,原則上應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申報。
3、疫情防控原因在異地產檢及生產,能否報銷生育醫療費用?
答:因疫情防控原因在異地產檢及生產,其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可現金墊付,待疫情解除后,按生育保險有關政策規定,持相關資料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因疫情防控延遲申報的,原則上應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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