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醫保參保地已經參保,參保地重復參保如何解決,參保地決定之后退休地點,不少市民也是擔憂問道,下面了解下吧,希望對你有用。
保留一個可享受待遇的參保關系,暫停重復的參保關系
如果你重復參保了,有以下解決辦法:
1、重復參加職工醫保的,原則上保留就業地參保關系;
2、重復參加居民醫保的,原則上保留常住地參保關系;
3、學生重復參保的,原則上保留學籍地參保關系;
4、跨制度重復參保且連續參加職工醫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則上保留職工醫保參保關系。
以上各類情形在保留一個參保關系的同時,應及時終止重復的參保關系。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工作等靈活就業形式的跨制度重復參保,保留一個可享受待遇的參保關系,暫停重復的參保關系。
國家規定參保人員不能重復參保、重復享受待遇,且參保人多頭報銷是一種涉嫌套取醫保基金的違法行為,醫保部門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網友: 我在武漢繳納的社保,但戶口又不在武漢,退休時可以享受跟武漢一樣的待遇嗎?
市人社局: 經查,您目前在青山區靈活窗口參保,2011年4月首次參保,且年紀超過40周歲,屬于臨時賬戶。根據鄂人社函【2018】147號文件精神,從2010年1月1日起,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勞動者,在非戶籍所在地首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地應當為該人員建立臨時基本養老賬戶,臨時賬戶繳費年限不參與確定待遇領取地。政策不變的情況下,需在法定退休年紀55周歲前將戶口遷入武漢市,才可以在武漢市申請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