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在武漢落戶的伙伴們都想在武漢申請一套經濟適用房,那么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標準是什么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家庭或者現住房面積低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經濟適用住房可優先出售給符合上述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無房戶、被拆遷戶以及殘疾人、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范家庭。
(一)收入證明。各家庭成員由所在單位提供收入情況的證明。失業人員提交勞動保障部門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低保人員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證明;自由職業人員由本人提供收入情況的說明。
(二)住房情況證明。單位或者房管部門出具的現有住房證明或者現住房產權證、住房租賃合同。被拆遷戶出具拆遷協議原件(留復印件)。無房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四)婚姻狀況證明。
(五)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證明(單身人士除外)。
屬于殘疾人或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范的,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向其所在戶籍(居住)的區房產局提出申請。
(二)區房產局在申請人所提供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對其資格進行初審。
(三)對初審合格的申請人,由區房產局在其所在戶籍(居住)所在地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四)公示后期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各區房產局房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