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在武漢工作的伙伴都有享有公積金政策,不過也有人想到武漢外地買房,那么武漢的住房公積金能到異地貸款買房嗎?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具體情況。
1、在全國范圍內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武漢市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備案地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貸款材料:購買商品房(期房、現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所需材料:借款人及配偶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婚姻狀況證明(已婚人士提供結婚證;離婚人士提供離婚證、自愿離婚協議/民事調解書/法院判決書)。借款人提供在指定銀行開設的還款賬戶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
3、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及繳存明細。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首付款憑證復印件。首付款銀行進賬單復印件。申請現房貸款時還需要提供借款人的房屋權屬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1、借款人持在繳存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管理中心根據借款人及配偶的授權查詢《個人征信報告》,通過公積金系統和職工提供的貸款資料核實職工信息,并對借款人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審批未通過的,管理中心在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借款人,并在公積金系統中注明審批未通過原因。
3、借款申請人應以所購房屋作抵押,并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預)登記。對符合條件,并辦妥(預)抵押登記手續的借款人,由受托銀行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可劃款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