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退稅共有三種辦理方式,分別是自己辦、單位辦還有請人辦,可委托給受雇單位或涉稅專業服務機構辦理。若未按期辦理年度匯算,遇到需要補稅的情況將會面臨罰款及按日加收的滯納稅款。具體計算方式一起來看看吧。
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是自己辦,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渠道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
三是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未按期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于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補稅必須辦
如果你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你的義務。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