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通過修改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這其中就包含了宜昌全面兩孩幼兒園保教費補助政策,下面帶大家了解一下全面兩孩幼兒園保教費補助政策。
宜昌市衛生計生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宜昌市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幼兒園保教費補助發放暫行辦法》的通知(宜衛生計生發〔2017〕26號)。
申請幼兒園保教費補助政策的對象按屬地管理原則,以縣市區為單位落實相關政策,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父母及子女均為宜昌市戶籍人口(單親家庭父親或母親及子女均為宜昌市戶籍人口);二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合法生育第二個和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再生育一個子女;三是在宜昌市區域內幼兒園接受三年學前教育。
宜昌市城區(西陵、伍家崗、點軍、猇亭、宜昌高新區)幼兒園保教費補助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核定的“其它”類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執行。其他縣市(含夷陵區)幼兒園保教費補助辦法及標準由各地制定。
自審符合條件的家長在孩子戶籍地社區申請開具保教費補助證明單。社區初審資格,審核通過發給審批表,社區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向群眾解釋具體原因。家長持社區蓋章的審批表到孩子就讀的幼兒園蓋章并將審批表及有關資料交街道審核。街道審核通過蓋章,統一交區衛健局審核后出具《全面兩孩幼兒園保教費補助證明單》。街道、社區將《證明單》發到家長。家長將《證明單》交幼兒園。幼兒園向教育部門上報享受政策幼兒花名冊,衛健、教育部門信息核實完畢后,由財政、衛健部門負責經費撥付。經費撥付到幼兒園后,由幼兒園向家長結算補助經費。
一是家長向幼兒戶籍所在地申請享受此政策。縣市(含夷陵區)政策與城區有所不同。二是全面兩孩幼兒園保教費補助僅在幼兒初次正常入園時(每年秋季學期)申報一次,申報通過后享受政策不超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