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網友對年假的天數規定還不是很清楚,那今天就準備重點講講年假該怎么放,以及有關年假的常見問題,希望可以給各位提供有用的信息。
職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
符合條件的職工按照累計工作年限依法享受
5天(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
10天(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
15天(工作滿20年的)不等的帶薪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可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與累計工作時間直接相關。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等有關規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