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月末,南京公安局官網發布了《關于江北新區、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區落戶政策實施辦法(修訂稿)》和《南京市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修訂稿)》。那目前南京落戶政策的最新變化,馬上來了解看看。
1、人才落戶條件放寬:35周歲以下大專學歷畢業生可直接落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畢業生(含同等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
②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畢業生;
③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35周歲以下大專學歷畢業生;
④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⑤具有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2、南京六區落戶政策松動:持有六區居住證、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即可辦理落戶。
符合以下落戶條件的,可申請戶口遷入我市江北新區、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區城鎮地區:
①持有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記載居住地址屬于江北新區、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區的《江蘇省居住證》;
②正在我市繳納,且連續繳納六個月(含)以上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在長三角區域三省一市繳納城鎮職工社保的,可在我市累計認可。
符合以上落戶條件且在我市江北新區、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鎮地區有自有產權房屋的,其滿足我市市外投靠遷入條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同時辦理隨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