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之后是被解雇了嗎,還能去單位上班么,有職工申請了勞動仲裁,以為跟公司撕破臉了,就不去上班,這去不去上班要看是否解除勞動關系。
1、勞動仲裁以后只要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就還能繼續上班。勞動者有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但是,也有遵守勞動紀律,完成勞動任務的義務。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申請了勞動爭議仲裁,只要任何一方沒有通知對方解除勞動關系,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勞動者均應繼續上班。
2、但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除外。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