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武漢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武漢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有關大病保險的報銷方法和報銷標準,一起了解看看。
武漢市大病保險參保對象是參加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參保人。參加武漢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同時就參加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就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參保人不需要額外繳費和申請。
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符合武漢市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的個人負擔金額按照累計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的原則。武漢市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無需參保人提出申請,參保人使用醫保時,醫保結算系統將自動算大病保險報銷費用,直接撥付到參保人。
目前,武漢市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為1.2萬元;也就是說,武漢市居民參保患者經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后,符合醫保報銷條件的個人年度自付金額累計超過1.2萬元,可享受大病保險報銷。
目前武漢市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標準按個人自付累計金額分三檔:
1.2萬元~3萬元之間大病保險賠付60%
3萬元~10萬元之間賠付65%
10萬元以上賠付75%
當前,一個保險年度內,武漢市普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