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公布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那具體的政策變化,歡迎詳細了解。
公布“取卵術”等12項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1),廢止“經腹腔鏡取卵術”等24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3),修訂“睪丸陰莖海綿體穿刺術”2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4)。
各地級以上市按照本省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基準價,確定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政府指導價,并按醫療服務價格重要事項報告制度要求報省醫保局。各地市確定政府指導價要與地區經濟醫療發展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相匹配,在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地市間價格的比價關系、居民價格消費指數、醫保基金承受能力、次均費用增幅等因素,依據省基準價確定本地區價格的上、下浮比例,合理確定其水平。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范向患者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落實好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請各級醫保部門按規定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和政策落實工作,加強對轄區內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項目執行的指導和監督,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處反映。
將“取卵術”等8個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見附件2)。
不孕不育輔助生殖技術治療的門診醫療費用參照門診特定病種待遇予以保障,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參照住院標準執行。各地級以上市可根據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情況,合理設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原政策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如遇國家或省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