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群體創業稅收減免、重點群體創業行政收費減免、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政策的內容介紹,已經整理完畢。需要了解的網友,就別錯過啦。
政策對象: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萬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標準:每戶每年20000元限額,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對象: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策標準:減免。
政策期限:長期執行。
政策對象: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
政策內容: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標準: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政策期限:長期執行。
政策對象: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
1.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2.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政策標準:根據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費的一定比例確定,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政策期限:長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