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杭州上城區人才專項租賃住房——寧巢·明石公寓,已發布招租公告。想申請入住的朋友,就來了解下招租對象以及準入條件等規定吧。
寧巢·明石公寓是浙江省首宗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公寓坐落于杭州城東新城,火車東站商務圈,地鐵4號線明石路站。為了全方位滿足人才居住需求,項目設計充分考慮人才居停、生活、休閑、購物、健身、辦公等綜合需求。
公寓提供包含一居室45平方米、二居室70平方米、三居室95平方米三個系列,滿足您多樣需求。
①一居室45平方米
②二居室70平方米
③三居室95平方米
注意:戶型僅作展示,具體剩余房源請聯系門店進行咨詢。
(一)經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的A、B、C、D、E類人才;
(二)經杭州市認定的F類人才(緊缺實用型人才)及市、區認定的或其他人才;
(三)具有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人員;
(四)市、區招商引資重大產業項目的相關工作人員。
(一)申請人為上述第(一)類配租對象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杭州市區范圍內(含上城、拱墅、西湖、濱江、錢塘、蕭山、余杭、臨平、富陽、臨安10個區,下同)市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用人單位需與認定單位一致)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市區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持有市區常住居民戶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紅卡”)或經杭州市分類認定的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戶籍人才;
3.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市委辦發〔2014〕77號文件出臺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請之日期間在市區內無住房,且未享受相關住房(租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
符合以下2種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產不納入住房核定范圍:①申請人參加工作前與父母在市區僅共同購買一套住房,且申請人在申請租賃補貼之日前已將該房轉讓給父母的;②申請人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區的住房因買賣、贈與等原因已轉讓滿2年的。
(二)申請人為上述第(二)、(三)、(四)類配租對象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杭州市區范圍內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正式《勞動合同》且已繳納社保或個稅,創業人員提供納稅證明;
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核心區(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范圍內無住房。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購買的房改房,按政府優惠政策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專項房、集資合作建房、拆遷安置住房等,申請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通過購買、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的各類房產,軍產房,以及在全市范圍內按照政府優惠租金標準承租的住房。住宅審查以網簽備案審查節點數據為準。
房源租金按一房一價表的價格執行,房源價格根據市住保房管局批復意見并結合樓棟、樓層等因素按一房一價確定。一居室的評估平均租金約為3080元/月,二居室的評估平均租金約為4360元/月,三居室的評估平均租金約為6000元/月。租金價格不包含租客應繳納的物業管理、公共能耗、停車服務、產權單位(運營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務等費用。租金價格每兩年評估一次,新簽、續簽合同按照最新一次的評估價格執行。
符合準入條件的人才實行差別化租金。A、B類高層次人才免租金, C、D 類高層次人才租金標準為市場評估租金的20%, E類高層次人才租金標準為市場評估租金的40%,其他人才租金標準為市場評估租金的70%。
其中,A、B、C、D、E類人才享受差別化租金時長與原已享受的租房補貼時長合計最長5年,超過5年后租金標準為市場評估租金的70%。
享受各類政府租房補貼優惠政策的人才可按照市場評估租金的90%(保障性租賃住房價格)申請租賃本項目房源。
人才層次發生變更的,在向運營單位提交證明材料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從人才層次變更的次月起執行相應層次人才租金標準。
物業費2.75元/平方米·月;公攤能耗收費標準為:0.75元/平方米·月;地下車庫停車位收費標準為:360.00元/輛·月(C型小型客車),車位管理服務費50.00元/車位·月;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為:5.00元/輛·小時(封頂20.00元/輛·24小時)。一居室戶型提供家具軟裝租賃服務,家具家電租賃服務費200.00元/月/套。以上費用在租賃合同期內若有調整,次月起按調整后價格執行。
租賃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年、不超過3年。租賃期滿后,承租人經審核仍符合準入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每次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
租賃期間因承租人不再符合租賃準入條件的,應及時退出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騰退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騰退期內租金按照市場價評估價9折收取,騰退期過后租金按照市場價收取。主申請人不得將配租房源轉租或者作為非居住使用,一經發現立即收回房源。
信息備案。簽約入住后,由寧巢明石公寓將人員入住信息同步錄入至杭州市租賃監管平臺及浙江省保障性租賃住房系統。
門店咨詢電話:18969939456
本公告由杭州安居明石住房租賃有限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