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杭州富陽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布了《富陽區聚彥府人才專項租賃住房公開配租受理公告》。有申請意向的網友,歡迎詳細了解。
項目名稱:聚彥府人才專項租賃住房
項目位置:杭州市富陽區九龍大道99號
配租房源:本次推出9幢共402套,其中56㎡一居室186套、66∽69㎡二居室141套、89㎡二居室23套、120㎡三居室42套,132㎡三居室10套。具體房源情況詳見附件2《聚彥府配租房源清單》。
申請本次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配租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四類:
(一)杭州市認定的 A、B、C、D、E 類高層次人才;
(二)杭州市認定的 F 類人才;
(三)富陽區認定的區級 F1-F4 類人才(含黨政高專、富春特支人才);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符合配租對象范圍的人才申請人才專項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為享受差別化租金的杭州市認定的A-E類高層次人才,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杭州市范圍內(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下同)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杭州市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戶口;外地戶籍持有杭州市內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士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身份證或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
3.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市委辦發〔2014〕77號文件出臺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請之日期間在所屬范圍內(包含申請人用人單位所在地、項目所在地及杭州戶籍地,下同)無住房,且在全市范圍內未享受相關住房、租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
根據本項目所在地,申請家庭住房核查范圍應包括富陽區。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杭州戶籍地為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的,申請家庭住房核查范圍還應包括上述全部區域范圍;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杭州戶籍地為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平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申請家庭住房核查范圍還應包括其所在區、縣、市范圍。其中,市屬事業單位所在地以單位注冊地為準。
符合以下2種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產不納入住房核定范圍:①申請人參加工作前與父母在所屬范圍內僅共同購買一套住房,且申請人在申請人才專項租賃住房之日前已將該房轉讓給父母的;②申請人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屬范圍內的住房因買賣、贈與等原因已轉讓滿2年的。
(二)申請人為享受差別化租金的杭州市認定的F類人才和富陽區認定的F1-F4類人才,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富陽區范圍內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富陽區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陽區富春街道、銀湖街道、東洲街道范圍內無住房,在富陽區未享受相關住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且承租期間在杭州市范圍內不得同時享受租房優惠政策,對于申請時已享受租房優惠政策的,需在申請前注銷相關資格。
(三)申請人為不享受差別化租金的各類人才,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市級A-E類人才需與杭州市范圍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杭州市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市級F類人才、區級F1-F4類人才和其他類別人才需與富陽區范圍內市屬、區屬用人單位(含行政機關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或提供勞動關系證明,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富陽區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陽區銀湖街道范圍內無住房,在富陽區未享受相關住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且承租期間在杭州市范圍內不得同時享受租房優惠政策,對于申請時已享受租房優惠政策的,需在申請前注銷相關資格。
住房優惠政策: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過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優惠購(建)住房,以及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高校等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
租房優惠政策: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優惠租金標準承租的住房。
1.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配租申請表;
2.人才身份證明:杭州市認定的A-F類人才提供人才認定書(認定單位需與用人單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內),富陽區認定的F類人才提供人才碼,其他人才提供學歷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件、婚姻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關系證明(戶口本或出生證),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港澳臺同胞提交相關通行證或居住證;
4.享受差別化租金的A-E類人才需提供戶口本或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
5.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創業人員提供營業執照;
6.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創業人員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7.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及《杭州市區住房保障(房改)審批(備案)情況查詢記錄》。(可通過浙里辦APP或市區各行政服務中心自助機“住房信息查詢”模塊查詢打印)
1.本次配租房源通過市場評估確定房源租金平均價格,定價標準如下(單位:元/㎡/月),實際租金結合樓層、面積、戶型等情況實行一套一價。租金按季收取,交三押一。具體房源詳見附件《聚彥府配租房源清單》,租金價格不包含租戶應繳納的物業管理、公共能耗、增值服務等費用。租金價格每2年評估一次,新簽、續簽合同按照最新一次的評估價格執行。
2.租金優惠。符合條件且承租期間在杭州市范圍內未享受政府租房類補貼政策的人才可享受不高于市場評估租金70%的優惠租金:
①符合第(一)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別化優惠租金:市級A、B類人才免租金;市級C、D類人才租金標準為評估租金的20%;市級E類人才租金標準為評估租金的40%;
②符合第(二)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別化優惠租金:市級F類、區級F1-F2類人才(含黨政高專、富春特支人才)租金標準為評估租金的50%;區級F3-F4類人才租金標準為評估租金的60%;
③符合第(三)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優惠租金:按評估租金的70%(人才租金基準價格)執行。
市級E類和區級F類人才享受差別化優惠租金的時長與富陽區發放的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時長合計不得超過5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人才可按照人才租金基準價格(即評估租金的70%)繼續承租。
政府租房類補貼政策:包括公租房貨幣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
3.租補分離。符合相關條件的人才可選擇在申領公租房貨幣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等政府發放的租房類補貼的同時,按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即評估租金的90%)承租人才專項租賃住房,實行“租補分離”。
物業管理收費標準為:1.5元/平方米·月,公攤能耗收費標準為:0.5元/平方米·月;地下車庫停車位收費標準為:100元/輛·月(C型小型客車);車位管理服務費50元/車位·月;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為:3.00元/輛·小時(封頂10.00元/輛·24小時。以上費用在租賃合同期內若有調整,次月起按調整后價格執行。
單人戶申請家庭配租成套一居室住房;二人(含)以上戶申請家庭可配租成套二居室(含)以上住房。
申請家庭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請人及配偶如有贍養雙方父母需求的可將雙方父母添加為同住人的,同住人需符合申請人所屬人才類別對應的住房準入條件,需提供同住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及相應住房情況證明。
本次配租房源租賃協議約定的租賃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年、不超過3年。租賃期滿后,承租人經審核仍符合承租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每次期限不得超過3年。
租賃期間,因購買、贈與、繼承等途徑取得各類房產或工作單位、人才層次發生變動的,承租人和用人單位應主動向產權(運營)單位如實申報。人才層次變更后仍符合準入條件的,應自變更當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次月起按相應層次人才租金標準執行。
區住建局、區人社局對承租人資格進行年度復核,不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及時騰退房源。產權(運營)單位可給予最長不超過 3 個月的騰退過渡期(因承租期間購房而不符合條件的,騰退期可延長至房屋交付),過渡期內租金按本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價格(即評估租金的90%)標準執行。過渡期滿仍未騰退的,租金按市場評估租金繳納。
(一)現場開放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現場開放參觀,具體參觀需提前向運營單位杭州富陽富春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春江房產公司)預約。
參觀時間:工作日9:00-11:00 、13:30-16:30
預約電話:15267124237(該號碼為對外固定電話)
(二)集中申請配租流程
1.申請: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0日,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線上提交申請材料:
下載杭州市民卡APP,選擇富陽人才碼在線填寫富陽區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配租申請并上傳申請材料。
在以上申請時間內已提交資料,但資料不符合或缺失的,允許申請人在2024年11月22日前重新提交資料。
2.審核:2024年12月6日前,各部門完成人員審核,富春江房產公司對審核不通過的人員告知未通過原因,申請人如有異議可在2024年12月12日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異議處理。2024年12月18日審核通過人才名單在“富陽城建集團”、“富春江房產開發公司”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示。
3.搖號:2024年12月下旬,富春江房產公司發布搖號選房公告,委托公證處進行公證搖號,其中市級A類人才免搖號(按申請時間先到先得),其他人才按照以下四個批次依次確定選房順序號:①富陽區屬用人單位的市級B-E類人才;②非區屬用人單位的市級B-E類人才;③市級F類和富陽區級F1-F4類(市級F類參照區級F1類人才,黨政高專和富春特支人才參照區級F2類人才);④其他類別人才。同一搖號批次中的不同類型人才按照人才層次從高到低排序。三孩家庭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房。搖號結果將在“富陽城建集團”、“富春江房產開發公司”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示。
4.選房:2024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證的選房順序號組織線下選房,具體選房流程另行通知。
5.簽約: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簽約,并辦理入住手續。
申請人逾期未參加以上相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補齊資料、未按約定時間參與選房、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視為放棄資格。
(三)常態化申請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將開展常態化配租。
1.申請:公開配租后擇日由申請人將申請材料,或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將經用人單位審核確認的申請人名單及相關申請材料聯系運營單位后提交。具體常態化配租時間另行通知。
2.審核:富春江房產公司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在5個工作日內將經初審材料完整的人員清單提交區住建局、區人社局等部門進行相關核查,各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并將結果反饋富春江房產公司。
3.簽約:富春江房產公司向經審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人員電話通知辦理選房簽約手續。申請人在接到電話通知后,需在5個工作日內,前往聚彥府現場辦理選房、簽約手續,否則視為放棄資格。根據先到先得原則,申請人可挑選本次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本次配租房源配租完畢,則不再受理資料遞交申請。
本受理公告由富春江房產公司負責解釋。
配租申請電話:63334112(富春江房產公司)
政策咨詢電話:63318867(區住建局)
附件:
http://fgj.hangzhou.gov.cn/art/2024/11/5/art_1620106_58878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