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吸納脫貧勞動力)政策已經整理完畢。企業的申報條件、補貼標準等內容,歡迎詳細了解。
在我市依法開辦的企業,吸納我市戶籍脫貧勞動力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實現就業1年以上的,可按規定申請一次性吸納就業獎補。同一企業吸納同一對象不能重復申領,不同企業吸納同一對象可分別按規定申領。
在我市依法開辦的吸納我市戶籍脫貧勞動力就業的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
1.與脫貧勞動力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2.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實現就業1年以上。
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通過勞務派遣或勞務外包形式促進我市脫貧勞動力就業的,也可按規定申請上述補貼。
2000元/人
1.《武漢市企業吸納脫貧勞動力一次性就業獎補申報表》(A4規格,1式2份,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2.與被吸納脫貧勞動力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3.不少于12個月的工資支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1.申請受理。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營業執照所在區人社部門申報。
2.審核公示。區人社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并公示7天。
3.資金撥付。公示后無異議的,區人社部門出具資金撥付意見,并協調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將獎補資金撥付到企業銀行賬戶。